公司注销后其债务怎么办
舟山刑事律师
2025-04-13
1.依法定程序注销公司,清算组已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未获清偿的债务一般会消灭。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注销后主体资格没了,债务也随之终结。
2.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或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问题,债权人可要求相关责任人,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
3.清算组成员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债权人受损,要承担赔偿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注销后债务处理依情况而定,依法定程序注销且清算时通知债权人的,未清偿债务通常消灭;未经依法清算等情况,相关责任人要担责。
法律解析: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依法定程序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若清算组已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未获清偿的债务一般随之消灭。而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要是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也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遇到公司注销后债务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注销后债务处理有不同情形。若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未获清偿债务一般消灭,因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
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注销中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若清算组成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债权人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公司注销前,清算组应严格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合规。
2.股东要按规定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避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3.清算组成员应尽职履行职责,避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且清算组在清算时已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未获清偿的债务通常消灭。这是由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注销后主体资格不复存在。
(2)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在注销过程中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若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公司注销时务必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遇到公司注销后债务问题,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分析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且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未获清偿债务一般消灭,无需特别处理。
(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追讨债务。
(三)若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或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问题,债权人可要求相关责任人,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
3.清算组成员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债权人受损,要承担赔偿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注销后债务处理依情况而定,依法定程序注销且清算时通知债权人的,未清偿债务通常消灭;未经依法清算等情况,相关责任人要担责。
法律解析: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依法定程序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若清算组已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未获清偿的债务一般随之消灭。而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要是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也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遇到公司注销后债务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注销后债务处理有不同情形。若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未获清偿债务一般消灭,因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
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注销中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若清算组成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债权人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公司注销前,清算组应严格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合规。
2.股东要按规定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避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3.清算组成员应尽职履行职责,避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且清算组在清算时已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未获清偿的债务通常消灭。这是由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注销后主体资格不复存在。
(2)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在注销过程中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若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公司注销时务必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遇到公司注销后债务问题,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分析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且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未获清偿债务一般消灭,无需特别处理。
(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存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追讨债务。
(三)若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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